無此事故。前立量中,已有「因緣」、「因果」言故。 性故,如六能熏。能熏雖有六現,不是因緣共生一果種。
十、外人轉言︰熏種雖多,生果之時,但從一種。 《成業論》中,自解此妨,可許多緣生一果體,不許多因能生一果。因緣辨體, 若爾,《雜集》第八卷如何通?彼許多因生一果故,如五無間業受一期報故。 述曰:《成業論》中,廣破此義。量云︰別能持中六種種子應不共生一果,因緣 論:「理不應言」至「生一芽故」。 九、論主復云: 八、外人復云︰皆從彼起。 述曰:此即第七、論主復徵。若爾,果生從何種起? 論:若爾,果起從何種生? 六、外人復言:六種何失?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三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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