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72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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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,冥資故業,令身轉變,不同小乘熏禪等法,無漏、有漏更互而起,過去之業不可 復更生義。此或先願,後方入定,或先入定,後方發願,二理無違。但由發願入無漏 阿羅漢延壽之法,資現身之因,即資過去,感今身業,令業長時與果不絕。即非擇者 須法執助願 說現及種潤生。由起煩惱,利益有情業勢,便能感生死果;煩惱若伏,業勢便盡,故 假現惑助願方生,故伏現時,永斷生死。菩薩雖藉煩惱生死受生,不同凡夫、二乘, 生死非由悲願,若有惑種,生死後續,故斷種時,生死永盡。菩薩生死但由悲願,必 障,故無容復受當分段身。雖諸菩薩願力受生,伏煩惱種,分段之果定不能生。二乘
既有二利之益,觀知分段報終,恐廢長時修菩薩行,遂入無漏勝定勝願之力,如 述曰:不定二乘及八地已去菩薩。其二乘者已永斷煩惱障,其菩薩者已永伏煩惱 論:「謂不定姓」至「無上菩提」。 述曰:即二利故,更須資生。 論:自證菩提,利樂他故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八末
① 受生。故已斷伏,無容復受當分段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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