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2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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諸煩惱,不究竟故,非此果攝。」 》云「隨眠永滅」,是此果故。《瑜伽》三十八、《顯揚》亦云︰「異生以世俗智滅 漏,唯是有為,凡聖皆通。亦現望種,種望現亦是。《瑜伽》等依據前後,即通論也。 類故。由令他命短,自命亦短,相似之義,假名等流,實業所感。此果即通有漏、無 。唯此一法,非餘法皆是假說,實增上果,然假名等流,非同性果故,以異性法非同 同類,以第八短長分限為等流也。隨順相門,即無記果與自業相似,與善不為同類也 勝。三十八等皆言善法增等為自果也。《對法》唯據善法,論實此果非不通餘。 上品與下、中品及自上品為果,非下品與中、上品為果。果勝而因可劣,非果劣而因
述曰:此即無漏斷障所證八無為中,不動、想受滅、擇滅、三性真如是。《對法 論:「三者、離繫」至「善無為法」。 「或似先業,後果隨轉」者,三十八等亦同此意。謂如殺生得短命報,是先業之 述曰:謂習善、無記、不善所引同類,不望異類之因,為等流果。又同類中,如 論:「二者、等流」至「後果隨轉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八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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