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34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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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法,後二名類;四、六十九說︰「若曾上界善取相者,即能以類智了色、無色界。  智;二、此論、《瑜伽》等,前二是法智,第三名類智;三、又十六心,法忍、法智  道中定有三心故。  能廣法,第三智勝,能廣法故。此初汎說為相見道。  、法,故三別也。此則說三真見道義。若說假者,以法真見有差別故,前二智劣,未  然初二智未能殊勝,但緣內身除我、法假,第三心時,其智上品,能廣緣一切內外我  耎;次智名中,勝前劣故;後起名上,於斷見惑,此智最上故。以惑隨智說三品也。  各別除之,以智猶弱,未雙斷故,若上品智,方能雙斷。此則隨智說為耎等。初起名  緣智也。下皆准知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總別既殊,義名亦別。諸論不同,今會諸論者:一、《對法》三心皆是法  論:「前二名法智」至「總合緣故」。  「觀非安立諦,有三品心」者,五十五中說,三心緣非安立故。又約決定,相見  然今此中,人、法二障各分上、下,麤者為上,細者為下,合為四類。然二麤者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九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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