與後得殊,故必無相,如前第七卷四緣中解。 ,不離如故。 是所緣。
此亦不然,非所慮託故,餘文可解。此即第一、有見、相分別。 若爾,心王應名緣所,不現彼影,帶彼體相起故。 述曰:舉喻顯成。自證分等,緣見分等,非帶彼相分起,得名所緣故。此無分別 論:「如自證分」至「有見無相」。 述曰:此緣真智挾帶真如之體相起,故名所緣;非帶彼相分影像而起,名緣於如 論:「雖無相分」至「不離如故」。 第二師云:《所緣論》說,識依彼生,帶彼相故,名緣於彼。若無真如相,應非 述曰:解第一師所引教文,相分同初,見分有異,文意易解。 論:「雖有見分」至「非取全無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九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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