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97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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聚戒體,今以第二共不共、第四甚深、第三廣大合為三種。「如餘處」者,即是彼文。  行殺生等十業而無有罪,生無量福,速證菩提等是。然彼雖有四種殊勝,然初即此三  、無量福德大;三、利生意樂大;四、建立菩提大。如彼廣解。四、甚深勝,謂菩薩  似遮罪有現行,與二乘不共等是。三、廣大勝,此有四種︰一、種種無量學處大;二  ︰初一、差別勝,即三聚戒。二、共不共勝,謂菩薩一切性罪不現行,與二乘共;相  應修,體可斷故;三謂正利樂三業為性。如上應知。  學攝度。戒學有三︰初以七眾戒為體;二以有為、無為無漏善法為體,有漏善法非正

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文中可解。然此唯在第四靜慮,諸勝定者多是彼中,由地勝故,唯是無漏  論:「定學有四」至「之所行故」。  述曰:然此三學與二乘有共不共等。《攝論》、無性第七、世親第八各有四殊勝  論:「此與二乘」至「如餘處說」。  述曰:十一、三學相攝門。於中,初、出學名體;第二、五位分別;第三、正以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十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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