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18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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」,此等《對法》十四文也。 應留煩惱,隨類化生。由此故知,意不趣斷,故名為「留」。「將成佛時,方頓斷盡 道,不取煩惱對治道,擬於生死助悲願受生故,名留煩惱也。不爾,如來大悲最極, 寂。」故留煩惱,助願受生等。謂諸菩薩由大悲力,意趣一切智故,意趣所知障對治 咒所害,留惑至惑盡,證佛一切智。」世親云︰「以留煩惱隨眠故,不如二乘速趣圓 初地中唯斷見惑,更不斷修惑,地有九故。又《攝論》第十說︰「煩惱伏不滅,如毒 者,地三時道既無三品,應無別故。
論:「二、邪行障」至「誤犯三業」。 述曰:引《對法》十四文為證。若住滿地心,更不斷惑,如何論說十地修道?即 論:「故說菩薩」至「方頓斷故」。 述曰:今以理答。「住滿地中,時既淹久」,謂二僧祇,理更應斷,若不更斷爾 論:「住滿地中」至「道應無別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十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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