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13 - 唯識藏_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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彼果是不生斷,如緣起中說,故為此第二解。 惡趣雜染」者,雜染之言通善趣分別雜染故。前說無記,若斷緣縛,修道所斷,今言 「等」字,等取善趣之中分別所起別報業及果等,直言惡趣,攝不盡故。經中既言「 。能起之中但說煩惱,以所知障與之俱故,總名煩惱。 及非異熟,及等餘增上果等法,及人天趣中分別所起業及果故,直言惡趣,攝不盡故
述曰:諸業果等,雖體非愚,業是愚所起,果是愚所感,愚之品故,亦名為愚。 論:「應知愚品」至「後准此釋」。 何故業果亦名為愚? 述曰:《解深密》、七十八等說斷於二愚,如文可解。「諸業果等」者,如次前 論:「由斯初地」至「諸業果等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十本
① 底本無「果」,今依據磧砂本補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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