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5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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之生,令其不斷,取名「連縛」。欲、我語等是有漏因,不乖當有,能招後生,故名  是能生,彼從勝義,別立其名。  《唯識》說。以上五支總別體性不相雜亂,所有徵結皆如《唯識》。  ,不同《唯識》,所望別故。然《對法》本文,狀同《唯識》,釋家似同此處。  或時是樂,至不苦樂,觸從功用,以立其名,名「三分別」。此同《對法》觸釋家義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此即取支。謂由取力,令現識等緣欲、我語、戒、見取,欲連縛未來後有  論曰:「連縛故者」至「連縛生故」。  述曰:此解愛支。如水潤故。《對法》等說是能生支,以立其名。雖取、有支亦  論曰:「引起故者」至「後有得起故」。  述曰:此解受支。如文可解。然九十三等,受有二種:一、異熟;二、境界。如  論曰:「受用故者」至「非二境故」。
              辯中邊論述記卷上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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