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4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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色支名為所引。」所望別故,亦不相違。  識」者,非也。主非餘七,通不唯意,故成非理。《對法》等說:「識為能引,即名  熟主故。最初生時能為導首,將業果往彼生處,立「將導」名。舊論說「謂本識及意

              述曰:此解觸支。謂根、境、識,非一名三。此觸令三,分位差別,順於三受,  論曰:「三分別故者」至「順三受故」。  述曰:釋六處支。  論曰:「圓滿故者」至「體具足故」。  述曰:謂名色支。五蘊具足,故名為攝。「攝」者,攝持,五蘊具足圓滿之義。  論曰:「攝故者」至「自體故」。  述曰:此釋識支。《瑜伽》第九通取六識,九十三說及《成唯識》皆唯第八,異  論曰:「將導故者」至「至生處故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辯中邊論述記卷上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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