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集諦狹。 ,以不順故,非苦諦攝。以受生是異熟生故,此中偏說。又如《瑜伽》五十五苦諦寬 彼論及《唯識》第三卷說。 今但約全世一期作法,同《瑜伽》五十六;非約剎那少分世說,同《對法》等。可如 非盡理說。且如《對法》說現在
述曰:受根、受境、受相應法能順生受,皆苦諦攝。由此即簡無為無漏緣雖受生 論曰:「應知諦者」至「謂順受法」。 述曰:三句頌解四諦,第四句結。餘文可解。 論曰:「已說世義」至「是諦義應知」。
辯中邊論述記卷中
① 「現在」,底本作「過去」,今依據麗本《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》卷三改作「現在」。
① 中,有「因已滅,果猶有故」,即非因果已用義。
2
8
8
1
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