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品義。今此二十九頌總為二段:初之一頌總標由三義名無上乘,下二十八頌別解三 境、行、果三俱名乘故。 述曰:此即第二、依問正釋。於中,總有二十九頌,雖有三十頌,末後結釋頌非 論:「頌曰:總由三無上」至「及修證無上」。 述曰:此品有三義,准前知。此即初也。 論曰:「已辯得」至「今當說」。 前雖得果,未辯何乘,為顯勝因能得勝果,不同二乘因果,故品名「無上乘」, 述曰:別結前十餘果。四略名「標」,六廣名「釋」。 論曰:「標者,謂後後等」至「前四果故」。 辯中邊論述記卷中 辯無上乘品 3 3 3 3 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