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45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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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品義。今此二十九頌總為二段:初之一頌總標由三義名無上乘,下二十八頌別解三  境、行、果三俱名乘故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此即第二、依問正釋。於中,總有二十九頌,雖有三十頌,末後結釋頌非  論:「頌曰:總由三無上」至「及修證無上」。  述曰:此品有三義,准前知。此即初也。  論曰:「已辯得」至「今當說」。  前雖得果,未辯何乘,為顯勝因能得勝果,不同二乘因果,故品名「無上乘」,  述曰:別結前十餘果。四略名「標」,六廣名「釋」。  論曰:「標者,謂後後等」至「前四果故」。
              辯中邊論述記卷中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辯無上乘品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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