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此中」下,釋所緣體同之及異。此即初也。 七,其意可知。 行而求出離。「為」與「故」同。
論:「頌曰:所緣謂安界」至「增證運最勝」。 述曰:自下解第二、所緣無上。初、結前生後;第二、舉頌下正解;第三、「應 論曰:「如是已說」至「其相云何」。 上來六正行無上訖。 述曰:結第五、第六,差別、無差別行。「於」即第七囀聲。所依第七,非緣第 論曰:「於十地中」至「無差別行」。 述曰:結第四、離二邊正行。「為」即第五囀聲。為離如是異一邊等,故修中道 論曰:「為如是義」至「而求出離」。
辯中邊論述記卷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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