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62 - 唯識藏_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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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出世間有漏無漏之法,無不唯識。  分別,指所變見分;所分別,指所變相分。由此正理,彼實我法決定非有,是故一切  心所法。轉變者,謂一一法之自體,皆能變似相見二分,即由識之種子起現行之相。  見分皆依自證分而起,即自證分為相分、見分所依也。是諸識,指三能變及其相應之  。」  ,由斯一切唯有識耶?頌曰:「是諸識轉變,分別所分別,由此彼皆無,故一切唯識  中,意識不起。  。第六意識待緣既少,故常得現起。但無想天、無想定、滅盡定、睡眠、悶絕之五位  五識。前五識之依根本識而起,必待眾緣具足,正如波濤之依水而起,有待風動之緣  ;三、作意緣;四、種子緣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能變相,即指三能變識之自證分;所變二分,即相分、見分。言自所變相分、  已廣分別三能變相,為自所變二分所依。云何應知依識所變假說我法,非別實有  五識所藉緣多,所以有間斷,俱則生,不俱則不生。水,喻根本識;波濤,喻前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唯識三十論講錄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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