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7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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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分二,先分二法:有名有實是其實法,陰、界、入等依名求法,有體可得,故言有  所稱計有我人,是名世諦;聖人解陰無有某甲,離陰亦無,名第一義。第二、約就假  曇,是名俗正法;三十七覺品,是名第一義。」  精妙,說為第一。七、行教分別,教名世諦,行名第一。故《雜心》云:「經律阿毗  第一。六、空有分別,於彼四諦十六行中,除空、無我,皆名世諦;空與無我,理中  ,滅、道第一。五、劣勝分別,苦、集及道,理中非上,同名世諦;滅諦精勝,說為  界、入等事,名為世諦;其十六行法相道理,為第一義。四、縛解分別,苦、集是世  云:「若法分別時,捨名即說等;分別無所捨,是說第一義。」三、理事分別,陰、  林,如是一切假名之有,名為世諦;陰、界、入等實法之有,為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今此但彰初之三門,餘略不辨。第一、先就情理分二:五陰和合稱言某甲,凡隨  就初宗中,依《婆沙》等,具說有七番,不能繁引。一、情理分別,妄情所取我
             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二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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