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1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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者分別不同作此會經,亦應允當。 末宗,稟佛言而成理。豈復自為 實法細深,名為勝義。此隨於法,以分二諦。總明二諦差別法喻更無別門。 生,名第一義。此隨人智,以分二諦。父母所生,假事麤淺,名為世俗;因緣生者, 詮旨四重二諦,勝劣相形成真俗故。世人但知父母所生,名為世俗;出世之人知因緣 諦。此番應在第五番說,前第五番應第六說,以言便故,前後不定。 無八苦相法,即成世俗。第三證得世俗所攝八苦,即是苦諦理故,偏舉一苦,類餘三 所攝。不爾,此言有何詮理?世尊不說無義言故,一實真如即是第四勝義勝義。 依可燒割等詮門顯故,即勝義勝義故。二無我等,依詮顯實名為世俗,第四勝義世俗 我也。後番以此無我形於苦諦理等說為真諦,即第三真。今以
何以得知形無燒割等,即一實真如,勝義勝義所攝?《涅槃》又說,文殊師利菩 審觀經意,雖有七重,以義而推,與論無別。經為根本義,依法相以宣揚;論是 第七番中,所說法喻總明二諦體無差別,隨其人智及於法中空有、事理、淺深、 第六番中,「八苦相等名世」等者,前以四諦對蘊等名真,今以之對二無我等,
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二
楯?苟出胸襟而已哉。故知經論所說無別,但由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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