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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俗;對心言絕,即第四真。虛妄識性,是第一俗;真實識性,即第四真。即以初俗 「非真勝義,真勝義中,心言絕故」,即第四真。又彼卷解八識自體非定一異,即第 俗,准亦如是,今望真說。又第七云「如前所說識差別相,依理世俗」,即第二俗; 故;「若依勝義,心所與心,非離非即」,即第二真,因果道理,非即離故。第三世 蘊如自內所證,廢詮談旨,一真法界,即第四真。前前為麤,後後細故。 ,即第一真;因果等理,即第二真;此五蘊上二我無時,依門顯實,即第三真;觀五 ;觀此五蘊無二實我,依二無我所顯真理,即第四俗,以說依詮顯真如故。其五蘊事 執蘊隨其執情,即第一俗;此五蘊事,即第二俗;五蘊之上,因果等道理,即第三俗 陰無有某甲名字,離陰亦無某甲名字,出世之人如其
《成唯識論》第七卷云「若依世俗,說離於心,別有心所」,即第二俗,事差別 依法淺深者,《涅槃經》中,自具解釋,下教攝中,當廣顯示。如五蘊法,若所 言淺深者,謂於人法淺深而推,依人依法,皆通二四諦。依人淺深者,《涅槃經
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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