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03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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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真攝,論自說故。  隨其所應,入四世俗,易可知也。若說四諦苦、集、滅、道為得勝義,即第三俗、第  故,約得辨故。此行勝義,第二真攝,無漏真智,理稍勝故;若隨其事,第一真攝。  准義應入四勝義中,易可知也。其義勝義,第四真攝。此得勝義,第三真攝,因證顯  離事,故依他攝,第二、第三世俗攝也。顯了世俗,第四俗攝,依二空門所顯了故。  ,都無體故。此行世俗,第二、第三世俗所攝,有為事故。心上變似四諦相理,理不  真如;二、得勝義,謂涅槃;三、行勝義,謂聖道。此假世俗,第一俗攝,唯有假名  俗;二、行世俗;三、顯了世俗。如次應知,即三自性。真諦三者:一、義勝義,謂  故,示勝於俗,亦有差別。《勝鬘》一諦,第四真收。《仁王》二諦,各自名攝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《瑜伽》第四十六云:「何名諦施設建立?謂無量種。或立一諦,謂不虛妄諦。  《中邊論》、《顯揚》、《唯識》第八說此二諦各有三種。俗諦三者:一、假世  又如前所引《瑜伽》、《顯揚》說有二諦,但說俗有四,與此四同;唯說真有一
             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二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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