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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彼生說名為造。」〈法處色章〉當具陳述。或復五因非遍一切,如離輪光等,無所 ,不依大種。」彼如何通?彼自解云:「然從緣彼種類影像三摩地發,說彼大造,非 非定同處亦名不離,離質聲光皆亦如是。《瑜伽論》五十四說:「勝定果色唯依勝定 亦隨彼二假說大造。不離義有二:一、定同處;二、必假藉。別解脫戒等必藉大生, 生造色,為前導故,說彼能生,故名生因。」第六十六說此同之。 內相續心,諸大種子未生諸大,造色種子終不能生,要大種子先生大種,造色種子方 說大種能生諸色,乃至長養耶?」彼自答云:「由諸內外大種、造色種子,皆悉依附 造色雖自種生,若離大種,必不能起。《瑜伽》第三問云:「諸法皆從自種而起,寧 、養因義,即依五因,說名為造。生因者,即是起因,謂離
今應問曰:若爾,別解脫及定、道俱戒既離大種應不得生。此隨所遊所防名色, 生等五因以辨造者,《對法》第一說:「所造者,謂以四大種為生、依、立、持 別名者,堅勁義是地義,流濕義是水義,溫熱義是火義,輕等動義是風義。其地
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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