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34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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槃第一清淨。」此說勝妙,略無人中。《婆沙》說有。「二者、若有離欲惡不善法,  在,觀得自在。謂於諸天微妙五欲堅著攝受,嬉戲婬樂,隨意受用,是則名得現法涅  非想非非想處所攝諸天,死後斷滅。」此中七滅,不定自他,今身、後身,一切皆得。  諸天,三、色界諸天,四、空無邊處所攝諸天,五、識無邊處,六、無所有處,七、  任持未壞,爾時有病,有癰,有箭,若我死後,斷壞無有,爾時我是斷滅;二、欲界  。《毗婆沙》云,前三無色,有說有色,即亦該彼,若說無色,即不至彼。  前引教,已略說訖,唯當生處有異,餘義皆同。然《瑜伽》等,但言有色,不明何處  想十六論訖。  生、人、欲界天;四、我無樂無苦,死後有想,在第四靜慮以上,乃至有頂。上明有  慮;二、我純有苦,死後有想

                     五現法涅槃論者,《瑜伽》第七、《顯揚》第十云:「一者、若我解脫,心得自  七斷滅論者,《瑜伽》第七、《顯揚》第十云:「一、我有麤色四大所造之身,  其八無想論、八非有想非無想論,即有想中初二「四句」,有色、有邊等是,如  次四句者:一、我純有樂,死後有想,第六有名而無處所,八十七說,謂下三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四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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