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97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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願、入定、折伏散障,名三種因。天親釋同。或異解者,發心、修行、斷障別故,散  」無著釋言:「云何住,謂欲願;行,謂無相相應等持;伏,謂折伏散心。」還住正  受用身,有為佛性分此三種,理亦無失。  位;三、至得果佛性,謂無學位。」彼論多說法身理性有此三位,與《涅槃》同。依  性有三:一、自性住佛性,未發心前,住自性位;二、引出佛性,發心以後,諸有學  行故。《佛性論》中,說此三因,各感三身,通所成故,廣如彼說。彼論又說:「佛  果圓滿因,謂正加行。隨增義者,初得法身;次得化身,願利生故;後得報身,實修  ;後智正為變化正生因,餘二疏助。  ,無別類故,不名性種性,由此亦無因習成性。餘之二身,二性親得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又有三因。《般若經》說:「發菩提心,應云何住?云何修行?云何降伏其心?  舊說三因:一、應得因,謂即真如,所應得故;二、加行因,謂菩提心願;三、  又三智因,正智正為法身了因,餘二疏助;正智、後得為受用正生因,加行疏助  又有三種因,謂聞、思、修。修慧正為親生了因,聞思疏助。  又有二因:一、性種姓;二、習種姓。法身非由二因親得,疏亦可名。雖名佛性
              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七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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