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98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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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同品、勝品,自類為因,亦因、增上,所緣定無,等無間不定。遍行,唯是苦集二 俱時與力,因緣、增上。相應,果唯心、心所法,亦因、增上。同類,唯是諸有為法 能作,體通有為、無為,果唯有為,不障生故,體通四緣攝。俱有,體通諸有為法, 有情。」三身皆由此四行得。 得者,法身即非。 通四緣得,他受用、變化,初後緣得,非心、心所實自性故。 心、心所;增上緣性,因果俱通,與力不遮果自性故。法身但由增上緣得,自受用身 諸有為,親辦自果;等無間緣,因果必是心、心所法;其所緣緣,體通一切法,果必 法身因行無相故,亦說福智二相法身,亦受用因方能起化,利益無盡。 行、定行。初心散行,次心定行,後心入聖斷障,是故三因攝一切盡。彼經宗意,說
又有六因:一、能作;二、俱有;三、相應;四、同類;五、遍行;六、異熟。 又有四行,〈菩薩地〉說:「一、菩提分;二、波羅蜜;三、諸神通;四、成熟 復有四力:一、因;二、善友;三、作意;四、資糧。三身皆通四力所得,然親 有四種緣:一、因緣;二、等無間緣;三、所緣緣;四、增上緣。因緣一種,遍
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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