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6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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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帶數釋。初持業釋,亦名同依。持,謂任持;業者,業用、作用之義。體能持用 後總合解,名之為合。 濫、可疑諸難者故。此六合釋以義釋之,亦可名為六離合釋。初各別釋,名之為離; 一「覺」之義,義既是一,理目一體,既無相濫,何用六合?六合之釋,解諸名中相 之,故名為合。釋此合名,有其六種,名六合釋。雖如「菩提」有其二字,二字但目 是主義,通於五蘊;覺是察義,唯屬於智。此別解已。有覺之者,名為覺者,此即合 故六合釋無一義名。初但別釋二義差別,後乃合之。如說「佛陀」名為「覺者」,者 名,即非此釋。一義為名,理目自體,不從他法,而立自名;二義為名,理有相濫, 合。殺者,六也;三磨娑者,合也。諸法但有二義以上而為名者,即當此釋;唯一義 旨猶隔。師既
此六者何?一、持業釋;二、依主釋;三、有財釋;四、相違釋;五、鄰近釋; 論今釋者,西域相傳,解諸名義,皆依別論,謂六合釋。梵云殺三磨娑,此云六
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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