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1 - 唯識藏_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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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一體,義不違三,即一一法各各有此四種體。故說諸法體,准此應知。 ;二、善字。」如前教理,成此體訖。此中四體,約義用分,不乖真俗法相理故,雖 上所現聲、名、句、文以為教體,假之與實,義用殊故。《十地論》云:「一者、聲 論》說成所引聲,不說名等名成所引。依前第四、相用別論,唯取根本,能說法者識 前第三、攝假隨實,一切內教體唯是聲,由名、句、文體是假有,隨實說故,《對法 心為體,若取於末,能聞法者識心為體,故天親云「展轉增上力,二識成決定」。依 知,非求法也。」故知教體性即真如。依前第二、攝境從識,若取根本,能說法者識 。」又云:「一切法亦如也。」又云:「法非見聞覺知,若行見聞覺知,是即見聞覺 真如。無垢稱語大善現言:「
雖顯教體義有多途,而未解釋唯識教性,如何說者識上聚集,令聽法者聚集解生 依前所說四出體中,今出教體亦應有四。依前第一、攝相歸性,教即真如。《般
大乘法苑義林章卷第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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