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31 - 唯識藏_37
P. 231

,引生意識,漸生亂識。故為遮彼而言有者,不應道理。  簡別彼,故言有者)  ,彼於無不轉,復何預再成立?若謂陽焰等非有,是似現量,有者與彼亦相結合  (總言與有合,不言各別根境結合)  各各結合而說也。  由何和合,而言正和合?答云︰和合所取,為顯彼義,故言有者。  ,而言有者,不應道理。以言和合,即顯示決定是有故。若言諸根和合,或者疑問,

                    「若根於何事,許融會吉祥」   「唯有非不知,復何所成立」,謂若僅與總有結合。唯總有結合,士夫等已成立  若如是者,「若顯所對故,應說根差別」,是說根差別。為顯諸根差別故,理應  其中「有所遣為無,言合了知彼,正和合顯示,決定有性者」,若謂為遣除無故
              集量論略解卷第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生覺應無常。若我不變者,彼不應為量。  從和合自因,從量和合生。若非餘無義,由士夫變異,  非能得餘義,現義覺是果,由無餘果故。若覺生是餘,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所對即根所對之境。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。其特殊環境及日光所炙,並大種差別,彼等是有。由彼與眼合

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(釋中作「有聲許最勝,是說根端嚴」,依殊勝與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,此亦非理。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若謂此中亦說與意等結合,故以總聲說者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2
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7
              7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(為
   226   227   228   229   230   231   232   233   234   235   23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