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3 - 唯識藏_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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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,愚者不解,謂為真實,是名相違。  違。理違者,如婆羅門統理王業,作屠獦等教,剎利種坐禪念定,是名理違。如此二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論者言,已說如上八種論法。復有眾多負法,今當宣說。  是名似因。  答曰:異上二法,名不相違。  問曰:何者名為不相違耶?  答曰:相違二種:一、喻相違;二、理相違。如言我常,無形礙故如牛,是名喻  問曰:相違云何?  難曰:龜毛鹽
              方便心論
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鹽」,底本作「監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鹽」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明負處品第二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香是無所有,而為意識所得,豈無常耶?是名言異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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