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82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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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改故。  舊,喻任  品有非有故。上已數  故。此「勤勇」因,翻九句中第八正因,彼同品有非有,異品非有,此同品非有,異  有及二,在異無是因,返此名相違,所餘皆不定。」  異品電無,瓶等上有。九句因中第六句也。  如瓶等。由第二宗,空為同品,以電、瓶等而為異品。「勤勇發」因,於同遍無,於  同遍非有,異品遍有。九句因中第四句也。應為相違量云:聲是無常,所作性故,譬

              又九因中第四、第六名相違因,要同非有、異有或俱。若隨所言,後三相違直觀  此一似因,因仍用舊,喻  此「所作」因,翻九句中第二正因,彼同品有,異品非有,此同品非有,異品有  此之二因,返成無常,違宗所陳法自相故,名相違因。故《理門論》云:「於同  述曰:此成相違義。由初「常」宗,空等為同品,瓶等為異品。「所作性」因,  論:此因唯於異品中有,是故相違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下
                    ④ 改同。若不爾者,必無法自相與餘隨一合。可成違二因,許初改喻,後三
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論,略不繁述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③ 改先立。後之三因,因、喻皆舊。由是四因,因必仍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② 。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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