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82 - 唯識藏_38
P. 182
不改故。 舊,喻任 品有非有故。上已數 故。此「勤勇」因,翻九句中第八正因,彼同品有非有,異品非有,此同品非有,異 有及二,在異無是因,返此名相違,所餘皆不定。」 異品電無,瓶等上有。九句因中第六句也。 如瓶等。由第二宗,空為同品,以電、瓶等而為異品。「勤勇發」因,於同遍無,於 同遍非有,異品遍有。九句因中第四句也。應為相違量云:聲是無常,所作性故,譬
又九因中第四、第六名相違因,要同非有、異有或俱。若隨所言,後三相違直觀 此一似因,因仍用舊,喻 此「所作」因,翻九句中第二正因,彼同品有,異品非有,此同品非有,異品有 此之二因,返成無常,違宗所陳法自相故,名相違因。故《理門論》云:「於同 述曰:此成相違義。由初「常」宗,空等為同品,瓶等為異品。「所作性」因, 論:此因唯於異品中有,是故相違。
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下
④ 改同。若不爾者,必無法自相與餘隨一合。可成違二因,許初改喻,後三
① 論,略不繁述
③ 改先立。後之三因,因、喻皆舊。由是四因,因必仍
② 。
1
7
7
4
4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