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87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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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一切數,若不許,彼此皆不許,若許,彼此皆當許。  者說。  說前語是敵者底邪思惟。第三辯,立者若說異就是異,若說無異就是無異,不能由敵  。第一辯,立者於一切處所說都為破敵者所立義,故所說當無有異。第二辯,斥立者  義,則敵者所說也當為異義。  是正道理。第二辯,異義於自體中無異義故,無所謂異義。第三辯,一切所說若是異  。第三辯,一切語若是別因,敵者出語也當為別因。  他也捨前因而立別因。第二辯,立敵兩方所說底因不同,立者說異因,正是他底道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九論點是辯敵者對於立者一切所說皆不許底無道理。所說不論是入一切數或不  第八論點辯敵者對於立者所說今語猶是前語,無有異語底無道理,這也分為三條  第七論點是對於敵者說立者說別義底三條辯難。第一辯,立者所立義與敵者不同  第六論點是對於敵者說立者說別因底三條辯難。第一辯,說敵者若說立別因,則
              陳那以前中觀派與瑜伽派之因明
                      道理難品第二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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