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0 - 唯識藏_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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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麤重,義如上說;二者、煩惱、所知二障勢力,令諸有漏五蘊等法無所堪任,即說  那,相之縛故,名為相縛,即六釋中依主釋也。言麤重縛自有二種:一、六識中惑名  惑,於諸相分不能了知如幻事等,故說末那名為相縛。若依此釋,相謂相分,縛即末  ,內為麤重縛所縛。」具說如彼。  貪等諸惑,名麤重縛,是故《瑜伽》五十一云:「亦能通達阿賴耶識,外為相縛所縛  麤重縛,行相麤故,此亦持業,準上應知。總說意者,所緣相分名為相縛,能緣見分  等法。若依此釋,即相是縛,故名相縛,即六釋中持業釋也。即相分上能縛諸惑,名  力故,見分心等不能了知諸有漏法皆如幻等,非有似有,由無明故,便執實有色、心  同。大唐三藏云,西方諸師自有兩說:一云、一切有漏相分以為相縛。謂由有漏相分  分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一云、相縛即末那識以為自性。此意說云:由末那識相應四惑勢分力故,六識中  第三、不斷麤重失,謂於相縛不自在故,諸麤重縛亦應不斷。然此二縛,諸說不  此見諦者於諸相縛不解脫故,於麤重縛亦應不脫;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解深密經疏卷第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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