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28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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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說欲為諸法本?《順正理》第十廣引此經,乃至末  教但言作意能生識,不言欲能生心,故知作意令心等取境,何待於欲?  望,如何取境?即欲遍諸心,欲為諸法本,證欲遍義。  識中第四師義。

                 述曰:此即難言。經亦說愛為諸法本,豈一切心皆由愛有?若言如愛非遍生心,  論:「如說諸法」至「皆由愛生」。  述曰:今破:不然。心等取境,作意功力警心、心所,令取所緣,如前已說。聖  論:「彼說不然」至「心、心所故」。  述曰:自下破執。薩婆多說,要由有欲希望境力,諸心、心所方取所緣。若不希  論:「有說要由」至「為諸法本」。  述曰:結也。於此三中,第三最勝,境稍寬故。即七、八識無欲理生,正合前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本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① 云:「解脫堅固,究竟涅槃
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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