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83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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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同時不逸能除障已,捨令此心寂靜而住,義說前後。依此二用,互增之時,說其相 此捨是解脫道,解脫道中,不容受雜染。此前後時,別起勝用。或今所說,此雖同時 行,次心正直;於染無怯,後無功用。」廣如彼說。 法》云「由捨相應,離沈沒等不平等性故」,即舉通障。此舉別障。 以四法為體,別正對治掉舉體性,靜住為業。 是假有之所以也。
然諸論皆言,由不放逸,斷諸惑已,此捨靜住,不容雜染。謂如不逸是無間道, 「平等、正直」者,《對法》云︰「由捨與心俱,離沈沒等,初心平等;遠離加 述曰:下文有二︰初正解體業,後解廢立。此初也。若通對治,亦一切法。《對 論:「謂即四法」至「寂靜而住」。 述曰:「行」者,行蘊。行蘊中捨,簡受蘊中捨,故置「行」言,非謂行也。亦 論:「云何行捨」至「靜住為業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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