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85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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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一別敘。 體別義異,即各敘之,不可嫌繁。又五十五及五十八等說同者,抄中不說。若異者, 「執仗」,亦有「惡」言故。 善中已說,下一一應知。「執仗」,即是身惡表業。仗謂器仗,從麤猛多分說,唯言 事,忿行相淺,不深取故。若對現無漏,此即是瞋。如前已說。 是有情,或是他見,即緣事生。《五蘊論》說「現不饒益事」故,非無漏法是現違緣
論:「云何為恨」至「結怨為性」。 述曰:此對外人辨其假實,顯此所依。若無諍義同,但敘一解,以皆義同故。若 論:「此即瞋恚」至「忿相、用故」。 述曰:此顯作用。「不忿」,即無瞋。《顯揚論》云「忿障無瞋」故。此等如前 論:「能障不忿」至「身表業故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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