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13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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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卷說有四師,第四師為正。忘念、不正知是癡分故,散亂別有性故,餘者極成,  大八掉舉等,遍諸染汙心,展轉自相望,及與小、中十二,皆容俱起,不相違故。前  及五十八皆同於此,相如前說。故知得與小、大並生,皆通不善故。義引五十八,說  等十法互不俱故,正與此同。  者?以行相麤猛,非如根本細和,一一各各為主故,不並生。五十五及五十八皆云忿  當知。  正故;一一皆通二,隨二惑起故;見等之後,貪等之上,亦假立彼忿等十法故。至下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述曰:無慚等中二,遍一切不善心俱,但不善心皆有故。《對法》第六、五十五  論:「中二,一切」至「皆容俱起」。  述曰:第三、自相應門。小十忿等,自各相望,定不俱起,體性相違故。何故爾  論:「此二十中」至「各為主故」。  述曰:此第二、俱生分別門。此依正義。下斷門中,有說唯修,今不依彼,彼不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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