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17 - 唯識藏_31
P. 317

,亦有癡分故。此二合說,故言「染念、慧」等。             隨麤,亦如此前自實義說,以通違順二行相故。  此欣行故。餘諂、誑、憍三,更增樂受,上地有故,除苦、憂二,唯欣行故。中、大  相。忿等五法唯憂及捨俱,彼瞋分故,此慼行故。覆、慳,喜、捨俱,彼貪、癡分,

                    問︰忿緣現在,念緣曾習,云何此二說得俱生?  述曰:此中忘念,念為體者,不與別境中念俱;通癡分者,故得相應。惠准此知  論:「染念染惠」至「亦得相應故」。  問︰忘念云何與念俱?惡慧云何與慧俱?  此總解訖。下逐難問答。  述曰:第六、別境相應門。皆得俱起,行相不相違故。  論:「如是二十」至「不相違故」。  述曰:此上所說,約審細義。「隨麤相」者:一、行相順多分起故;二、隨小乘
             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六末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2
              2
              4
              4
              1
              1
   312   313   314   315   316   317   318   319   320   321   3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