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2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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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必同時,五識、五根當知亦爾。 喻不成者,謂不許有同時因果故。 》第二抄會,及下第七,方可了知。 解︰一云、五識實有自性;二云、三種皆無。此隨彼語,如《瑜伽》第一抄、《對法 七心界皆是心故,意識應無二分別故,如五識等依色根故。不言自性分別者,合有二
此計不然。以世現見極成法,難彼五識與五根,如芽與影必同時故。影由芽發, 述曰:第三、經部師救云︰五識無俱依。前念五根生後五識,意識亦爾。所難同 論:「亦不可說」至「如芽影故」。 述曰:第二、上座部救「胸中色物為其意根,非第七」者,不然,意非色故,說 論:「不可說色」至「二分別故」。 述曰:結上明非。此第七識無,第六依寧有?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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