顯揚論》言,夢以欲、想二法為體。彼說增上者,此說遍心者,非諸夢心皆有欲故。 是彼等流,如不信等,體雖別有,仍說他分。即會論言「是癡分故」,名世俗有。《 無別體。 上立。 思擇所作故,以思為體。不以餘者,功能劣故。
論:「有義:彼說」至「纏彼性故」。 述曰:《瑜伽》五十五說,此二為世俗有故,假有自性。彼染汙性分與癡相似, 論:「論俱說為」至「說為癡分」。 何以知此二各別依,由此二法無別有體?一、以理,如前說故,二、以教,故知 述曰:睡眠,思、想二法為體。何以然者?思、想種種夢之境故。由此亦有依餘 論:「睡眠,合用」至「夢境相故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七本
1
2
2
6
6
2
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