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79 - 唯識藏_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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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言若即若離?諸識亦然。八識皆應不可定說,至下此卷中,彼文自會。 何有定離?八作用別,亦非定即。或是第四勝義所攝。如八識中解,不可定說,如何 二勝義,非即、離亦得。又即推入第一真中,亦非即、離,理稍殊勝故,虛幻法故, 非定離。第四勝義既絕心言,何即何離?且是依第二俗、第一真以辨八別。若偏對第 非離。又約第三勝義,依詮顯旨。若約能詮,八依他別,八非定即。若同二無我,八 勝義中第二道理勝義。依因果理,不即不離,心所為果,心王為因,法爾因果,非即
述曰:問:雖但有現起分位,頌中義有所依、俱轉。現起,相顯;依、俱,隱故。 論:「已說六識」至「現起分位」。 述曰:下以真釋。今此所說,四世俗中第二道理世俗。「若依勝義」者,即四種 論:「此依世俗」至「真俗妙理」。 述曰:總結前義,無相違失。或此後通,但通前經,非解後論。 論:「唯識等言」至「皆無有失」。
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七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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