伽》說。 等說︰「依眼緣色,似色了別。」初句即是此識得名,依所依故。此各有種,如《瑜 述曰:謂依於根,根之所發,屬於彼根,助於彼根,如於根故。《對法》第二卷 論:五,謂依、發、屬、助、如根。 何謂五義? 述曰:勝於境故,偏從根稱。 論:隨根立名,具五義故。 問︰辨識得名,實通根境,何為諸論依根得名,謂名眼識乃至意識? 述曰:下隨別釋。文復有二︰初別解,後料簡。此依主釋,根是主故。《對法》 論:謂名眼識乃至意識, 何者依根名六根識? 成唯識論述記卷第五末 9 7 7 9 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