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255 - 唯識藏_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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。當知成就非實福田性及相故,不應供養。一者、從他所得利養恭敬,現前猛利耽著 果。 根諸雜染故,亦名為苦。與此相違,於其六根,由有五種寂靜相故,當知攝受三苦滅 受如是等現法眾苦;又受當來生老病死種種諸苦;又受當來由先數習所引等流不護諸 依根增上雜染而住,由諸不善現行為因,或於他所成其退劣,或被譏呵,或被煞害, 轉,降伏一切魔羅聚落,證得究竟盡、無生智,梵行圓滿。 緣應生煩惱,我於是處已勝伏故,令不生起,超過學地。猶如大王能隨己心,自在而 當知亦爾。 漾,能正了知,還復整攝,是故不退。如修方便,為離欲貪,於餘上位,隨其所應, 勝品功德。若不觀察,復還發起增上慢故,亦有退失。由觀察故,能證決定。若心漂 ,於先所得少三摩地尚還
復次,略有二種世俗梵志,實非福田,懷增上慢,自謂福田,自稱我是真實福田 復次,於其六根,如前所說五寂靜相,不寂靜故,當知攝受三種苦果,謂現法中 若猛利見審觀察時,而不生起,彼便獲得決定勝解:我於諸處已能勝伏。謂此所
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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