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449 - 唯識藏_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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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知其相。   得分給,當知是名平等受用。  充腹食,亦共分布,終不故思隱障處食,亦不閉門而有所食,恐他飢乏來至希求,不  所攝。若所受食不偏精妙,亦不偏多,共食所食,顯露而食,不私密食,乃至唯有可  物已置在於鉢內,當知此物名墮鉢中。若物雖未置於鉢中,而將欲置,當知此物名鉢  清淨受用,此物名為如法利養。若物不依邪命非法方便獲得,此物名為如法所得。若  第一,建立三種;由其第二,建立第四;由其第三,建立第五及以第六。  愛樂法之所對治。與此相違,由其白品三種因緣,當知即是建立六種可愛樂法:由其  、見不同分法,由依此故,難可共住,性不柔和,心常展轉互相輕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聖所愛戒差別分別,如〈攝異門〉應知其相。出世正見差別分別,即〈攝事分〉  又於此中,所有令他獲得可愛利益安樂正現在前身等諸業,名慈善友。若物可令  當知此中,由依身等,於同梵行現行非愛,又於僧祇共有財物不平受用,又有戒
                瑜伽師地論卷第九十九
                    ① 「輕」,底本作「經」,今依據磧砂本改作「輕」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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