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67 - 唯識藏_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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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相續,各得與果,此義可爾。成立明起、無明起剎那亦爾,若諸行得住,則明起亦 劣起、勝起剎那亦爾,若執諸行得住而有善惡熏習次第與果者,不然。諸行不住,次 ,由初無變,後亦爾故。若初無變,後諸熟位亦不可得;由先有變,後方熟故。成立 立變起、熟起者,若執諸行初起即住不滅者,不然。無變起故。謂貪等變色永不可得 馬,人去馬不去,無有此理。如是識依於根,識有剎那,依無剎那,不然亦爾。 行長養者,不然。由彼住故。若諸行得住,則不得漸大圓滿,非謂長養。 可得;由斷有差別故,諸行剎那此義得成。 續而起亦無差別,因體無差別故;由因有差別故,後餘諸行剎那得成。 長;四、隨依;五、住過;六、去過;七、無住;八、有死;九、隨心。
第五、住過者,此因成立六起,謂變起、熟起、劣起、勝起、明起、無明起。成 第四、隨依者,此因成立第四依起。若執能依不住,所依得住者,不然。如人乘 第三、隨長者,此因成立第三長起。能令諸行圓滿,故名為長。若無剎那而有諸 第二、斷異者,此因成立第二續起。若一一剎那無差別因者,則後時斷差別亦不 第一、續異者,此因成立第一初起。若最初起時,因體無差別者,則後時諸行相
大乘莊嚴經論卷第十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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