過失功德故,謂有障、無障、具縛、不具縛。 故,謂聲聞乘等;三、由學故,謂學、無學;四、由得故,謂住四果及三向;五、由 特伽羅可知。行者,謂修所引習氣。 可知;緣唯二作意故,唯二修可知;緣唯二修故,唯二行可知;緣唯二行故,唯二補
又假設補特伽羅,應知由五種因:一、由種性故,謂可救、不可救;二、由趣入 論曰:當知由根等差別故,建立五種唯二。如經中說,由緣唯二根故,唯二作意 如是已說覺分決擇。補特伽羅勝決擇,今當說。頌曰:
顯揚聖教論卷第二十 假設五應知,三事成圓滿。 由根等差別,建立五唯二,
攝勝決擇品第十一之四 顯揚聖教論卷第二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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