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508 - 唯識藏_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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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增減,隨其水業,所作各異,少分依持水族生命。若入大海,無別所依,水無差別  任運無生法忍、妙觀察智相應平等若心若捨,故不能住受用和合一味事智。  相應之心平等受捨,或復行捨,故不能住受用和合一味事智。  空所顯真如、無生法忍,有見道斷差別執故,未離自他差別二想,未得無漏平等性智  增上力故,令彼轉識亦同變現,雖各受用,而謂無別。如是地前菩薩、二乘,未證二  等和合福業增上力故,令彼諸天阿賴耶識變現此林,同處同時,同一相狀。由此雜林  皆同上妙無我、我所,和合受用。能令平等,和合受用,故名雜林。此由諸天各修平  苦  心,而能住捨受用和合一味事智。  一味事智。若已證得無生法忍,遣二想故,得平等心,遂與聲聞、獨覺差別,由平等  平等之心、平等之捨,乃與

                 經曰      有義:七地已下菩薩猶有功用,有加行道,猶有微細煩惱現行,未清淨故,未得  ① 樂等受,勝劣有異,有我、我所,差別受用。若在此林,若事若受,都無勝劣,  論曰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佛地經論卷第六
                 :復次,妙生!譬如種種大小眾流,未入大海,各別所依,異水、少水,水   :三十三天有一雜林,諸天和合福力所感,令諸天眾不在此林,宮殿等事,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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