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42 - 唯識藏_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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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、他則不決定。所變身、器,多恒相續;變聲、光等,多分暫時,隨現緣力,擊發 相續。 用故。似自他身五根現者,說自他識各自變義。故生他地,或般涅槃,彼餘尸骸猶見 似根。《辯中邊》說:「似自他身五根現故。」有義:唯能變似依處,他根於己非所 。有共相種成熟力故,於他身處,亦變似彼,不爾,應無受用他義。此中有義:亦變 此識,而非此性攝,故非所緣。雖非所緣,而不相離,如真如性,不違唯識。 ,若別受用,准此應知,鬼、人、天等,所見異故。 ,彼識亦得變為此土。故器世界將壞初成,雖無有情,而亦現有。此說一切共受用者 不相依持,此變為彼,亦何所益? 有色,生無色界,現無色身,預變為土,此復何用?設有色身,與異地器麤細懸隔,
前來且說業力所變外器、內身、界、地差別。若定等力,所變器、身、界、地、 有根身者,謂異熟識不共相種成熟力故,變似色根及根依處,即內大種及所造色 諸種子者,謂異熟識所持一切有漏法種。此識性攝,故是所緣。無漏法種雖依附 然所變土本為色身依持受用,故若於身可有持用,便變為彼。由是設生他方自地
成唯識論卷第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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