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38 - 唯識藏_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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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,內變為種及有根身,外變為器,即以所變為自所緣,行相仗之而得起故。此中了 識所執受,攝為自體,同安危故。執受及處,俱是所緣。阿賴耶識因緣力故,自體生 根身。諸種子者,謂諸相、名、分別習氣。有根身者,謂諸色根及根依處。此二皆是 別為行相故。處,謂處所,即器世間,是諸有情所依處故。執受有二,謂諸種子及有 緣性,除此餘法,皆非因緣,設名因緣,應知假說。是謂略說一切種相。 如俱有因,得士用果;種子前後,自類相生,如同類因,引等流果。此二於果,是因 焰,焰生燋炷,亦如蘆束,更互相依,因果俱時,理不傾動。能熏生種,種起現行, 名熏習。能熏識等,從種生時,即能為因,復熏成種,三法展轉,因果同時。如炷生 ,有勝勢用而增減者,具此四義,可是能熏。 不
此識行相、所緣云何?謂不可知執受、處、了。了,謂了別,即是行相,識以了 如是能熏,與所熏識俱生俱滅,熏習義成,令所熏中,種子生長,如熏苣
成唯識論卷第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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