義所詮義故,名為義義。 。即此三種,能彰顯義,皆名為文,即是所詮之義,故名文義。 。此名等三,有積集義,皆名為身。或可身者,體義;謂名等三皆有體故,名之為身 自下第二、釋其義義。於中有二:初標章舉數,後依數列名。此即初也。是前文 義義,當知復有十種: 自下第三、別釋三義。即分為三,此即初義。言文義者,所謂名身、句身、文身 善男子!言文義者,謂名身等。 此即第二、依數列名。 一者、文義;二者、義義;三者、界義。 自下問答列名。此即問也。 解深密經疏卷第二十三 6 9 9 0 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