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09 - 唯識藏_15
P. 109
明能知智。上來已釋所知法義,自下第二、辨能知智。於中有二:初明三慧知義差別 ,不敢輒改。 皆有經數。準上,知此中三義為勝。此經、《瑜伽》兩處草本及《深密經》皆云五義 五義。若依《顯揚》第五卷云:「如是三義,普攝諸義。」如上十義、五義、四義, ,此因攝受方便,此因折伏方便等,方令調伏。」具說如彼。廣如第十經記中說。 方無量世界所化有情調伏方便,此因說祕密之法方能調伏,此因說顯了之法方能調伏 覺種姓,或如來種姓,耎、中、上根,勝劣差別等;五、調伏方便無量,菩薩思惟十 ;四、所調伏無量,菩薩思惟十方無量世界有情種種行、種種姓,或聲聞種姓,或獨 法界無量,菩薩思惟十方無量世界一切諸法自相、共相、是色、非色、有見、無見等 量,菩薩思
自下第二、明三慧知義。又解:就知義中,文別有二:初約所知明知法知義,後 第三、總結五義。然此結文,依經草本、《瑜伽》草本及《深密經》,皆云如是 善男子!如是五義,當知普攝一切諸義。」
解深密經疏卷第二十三
6
9
9
5
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