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53 - 唯識藏_16
P. 353

緣故。  故說空等,簡非斷無等空,直以無生故言空爾。然向言離緣,則克體言之,而亦不離  可得,斷一異等一切見,即諸法寂滅矣。如是無生則無自性,無自性故空,故曰非空  身亦隨轉,故法身轉勝也。三、以內外性不可得故,則外無性非性可得,內無心攝受  言無生,則自離爾。唯微妙道心所得相應,亦無想心可得,故能所俱離。其心既然,  諦理非有無凡小等境界也。二、以離諸緣故,則非顧待等緣,然因緣法本未嘗離,但  後正答也。亦凡三意:一、以證位顯,正當八地所得無生,故曰七住非境界,謂中實  待者;為別有法。除是三外,不應無義。  句答何所因,因彼生滅論者;第四句答何故,為滅彼見故。  是無因論邪。答亦含四意,即初句答處也;次句答云何無因,謂佛法本非有

                    「因緣數和合」下,復即緣生示無生義。準後文,即十二因緣數法和合而有生滅  答中,先遮所問。蓋無生者,不墮有無,性本自爾,故皆非之。名不應無義,起  次究無生義,凡設三端為問,謂為無性;為顧視,顧猶待義,即顧彼諸緣而有所  次復申二重問答。初研無因義,凡蘊四問,意謂云何、何因、何故、何處,而作
              楞伽阿跋多羅寶經通義卷第五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              3
              4
              4
              3
              3
   348   349   350   351   352   353   354   355   356   357   35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