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8 - 唯識藏_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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得義不存名,亦如《楞伽》、《同性經》等,亦如維摩默住以顯不二等。 如《瑜伽》等;三、或得名得全分義,如《楞伽》、《密嚴》、《起信》等;四、或 執著,觸事成礙。 不失。雙存本末,法未曾二;俱泯性相,不礙雙在。若虛心融會,隨說皆得;若隨言 合為一心,是故經論各隨說一,於理遍通。如唯辨嚴具,金無所遺;唯顯於金,嚴具 謂形奪兩亡,理事無寄,下經云「不壞相有八,無相亦無相」等。解云:然此四句, 如來藏受苦樂與因俱,若生若滅。」準此,本末合舉,用以為體。四、本末俱泯門, 門,《起信論》云:「不生不滅與生滅和合,非一非異,名阿賴耶識。」下經云:「 末門,唯是有為生滅等法。二、攝末歸本門,則唯是如來藏平等一味。三、本末無礙 會,今釋有二:一、約法;二
二、就教會者,或得名不得義,如小乘中但聞阿賴耶名;或得名得一分生滅義, 三、識體真妄門者,有說此第八識從業等種子辨體而生,是異熟識生滅有為,如
入楞伽心玄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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