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196 - 唯識藏_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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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名邪、正二種覺智相。如來以榍出榍,如前破外道計,亦說三支比量、五分論也。  」至「是名二種覺智相」。  邪覺智,不得解脫。  知人法二無我,是正覺智;不知人法二種我空,取相執著,建立有我,如是了知,是  實覺,為妄計生死,故說涅槃,所治生死既無,能治涅槃亦遣,故得菩薩一切解脫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凡夫計執有大種性相,妄想分別,以宗、因、喻五分論法成於不實,而妄建立。  「觀察智者,謂觀一切法」至「如是觀法,汝應修學。云何取相分別執著建立智  因上偈言「了知即解脫」,然知覺有不解脫者,故舉二種覺智以簡優劣。謂觀察  「復次,大慧!有二種覺智」至「及取相分別執著建立智」。  初頌明所修行法,次頌明能證之人,此第三偈能所合明,並不離妄想心量。若如  禪者禪所緣,斷惑見真諦,此皆是妄想,了知即解脫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大乘入楞伽經卷第五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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